姚崇
關於十六国时期将领,請見“ 姚崇 (后秦) ”。 姚崇 (651年-721年9月28日),原名 姚元崇 ,後名 姚元之 ,因為要避唐玄宗的「開元」年號之諱,因此改名為姚崇,银青光禄大夫、嶲州都督、长沙郡公赠幽州都督、吏部尚书、文献公姚懿第十子。 650年,生於陝州硤石(今河南三門峽東南),721年於長安去世,享壽71歲 [1] ,谥号 文贞 。 目录 1 家族 2 生平 2.1 武后時期 2.2 中宗、睿宗時期 2.3 玄宗開元時期 2.4 逝世 3 妻妾 4 子孙 5 評價 6 文化 7 姚崇碑 8 注釋 9 參考資料 家族 祖父:姚祥,怀州长史、检校函谷关都尉。 父亲:姚懿,字善意,银青光禄大夫、硤州刺史、嶲州都督、长沙县开国男,谥号文献。 外公:劉志逵,洺州刺史 母親:劉氏,姚懿的繼室夫人 弟弟:姚元景 生平 武后時期 姚崇以門蔭入仕,被授與濮州司倉的職務。他於武后時期,升為兵部郎中。當時正值契丹侵擾河北,戰事頻仍,姚崇向武則天剖析形勢,分辨利害,受到武則天賞識,擢升為侍郎。698年再升為同中書門下三品(宰相加銜)。 中宗、睿宗時期 後來張柬之助中宗復位,這時姚崇外調為亳州及常州刺史。其後在睿宗時,再任宰相,但因為與太平公主發生衝突,結果被貶至申州任刺史,其後又不斷調遷,但即使為地方官員,其為政仍甚得民心,可見他並沒有因被外調而灰心。 玄宗開元時期 唐玄宗即位之初,詔封姚崇為兵部尚書、同平章事,其後再加封為梁國公。姚崇在再度任相後即向玄宗提出十項建議,即為"姚崇十策"分別為︰ 廢除武后時所定的嚴刑峻法; 息兵休戰,不求邊功; 公平執法,不論是皇親國戚還是平民百姓皆一視同仁; 宦官不得干政; 精簡稅目,廢除苛捐雜稅; 皇族或外戚不得擔任台省官; 皇上應禮賢下士; 皇上應虛懷納諫; 不再增建道寺、佛寺及宮殿; 限制外戚參政。 玄宗甚為讚賞這十項提議,予以接納。 姚崇亦取締僧徒12000餘人,逼其還俗,以防僧侶偽濫的情況加劇。開元三年(715年)六月,山東發生蝗禍,百官均以為蝗禍乃是天災,不能捕殺那些蝗蟲。而姚崇則堅持對其進行捕殺,並推行於晚夜起火、在火堆邊掘坑、一邊焚燒一邊埋堆的方法,卓見成效,全国捕蝗900万担,成功杜絕蝗禍。 逝世 716年,姚崇因為其幕僚收受賄賂的事而請求避位,並推薦宋璟接任。罷相後常居洛阳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