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源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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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开放源代码而言,為封闭源代码软件的简称。
只要源代码不容易取得,就被视为闭源软件。
违反以下任意一条,即为闭源软件:
自由再散布(Free Distribution):允许获得源代码的人可自由再将此源代码散布。- 源代码(Source Code):程式的可执行档在散布时,必需以随附完整源代码或是可让人方便的事后取得源代码。
- 衍生著作(Derived Works):让人可依此源代码修改后,在依照同一授权条款的情形下再散布。
- 原创作者程式源代码的完整性(Integrity of The Author’s Source Code):意即修改后的版本,需以不同的版本号码以与原始的程式码做分别,保障原始的程式码完整性。
- 不得对任何人或团体有差别待遇(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Persons or Groups):开放源代码软件不得因性别、团体、国家、族群等设定限制,但若是因为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为例外(如:美国政府限制高加密软件的出口)。
- 对程式在任何领域内的利用不得有差别待遇(No Discrimination Against Fields of Endeavor):意即不得限制商业使用。
- 散布授权条款(Distribution of License):若软件再散布,必需以同一条款散布之。
- 授权条款不得专属于特定产品(License Must Not Be Specific to a Product):若多个程式组合成一套软件,则当某一开放源代码的程式单独散布时,也必需要符合开放源代码的条件。
- 授权条款不得限制其他软件(License Must Not Restrict Other Software):当某一开放源代码软件与其他非开放源代码软件一起散布时(例如放在同一光碟片),不得限制其他软件的授权条件也要遵照开放源代码的授权。
- 授权条款必须技术中立(License Must Be Technology-Neutral):意即授权条款不得限制为电子格式才有效,若是纸本的授权条款也应视为有效。
闭源软件,通常是在电子游戏开发中,付足够的费用即可得到部分源代码,如torque引擎,但一定是有限使用(通常为次数和不准透露),故不是开源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