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對









美國海軍校對員


校對,古代稱為校勘校讎或者校理,是出版編輯過程裡的一個必須工序,主要工作是按照原稿去審查訂正排印或繕寫的錯誤。


校對也可以是從事這個工序的人員──校對員Proof reader)的中文簡稱。《南宋馆阁录》載“卷三《储藏》门记载:“诸字有误者,以雌黄涂讫,别书。或多字,以雌黄圈之;少者,于字旁添入;或字侧不容注者,即用朱圈,仍于本行上下空纸上标写。倒置,于两字间书乙字。诸点语断处,以侧为正;其有人名、地点、物名等合细分者,即于中间细点。”


在分工不足的情況下,中文講校對有時包含著審稿的工作。




目录





  • 1 釋名


  • 2 歷史


  • 3 校勘學


  • 4 相關學者


  • 5 從業者


  • 6 相關著作


  • 7 另見


  • 8 参考文献


  • 9 研究書目


  • 10 外部連結




釋名


現代人談校對,多指字詞或格式、內容引用對錯的核證。古代「校」和「讎」意思本不同,西漢劉向《別錄》記載:「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謬誤,為『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為『讎』。」



歷史


中國自古已設有專門校理、收藏典籍的官署,早在東漢時有「東觀」,後有崇文館、士林館。北齊始置「正字」一職,唐代因之,與校書郎同主讎校典籍,刊正文章。唐、宋後改崇文館、士林館為弘文館,與集賢書院、史館合稱“三館”。元、明建國之初,皆設有弘文館,但不久即廢,然而由於明太祖第十二子朱柏愛好讀書,也曾設立「景元閣」招納人材校讎書籍。清代文淵閣也有校勘典藏的職能。


至於專門負責校勘典藏的官員,後魏時,秘書省始置校書郎一職,在唐朝,屬秘書省,官阶为从九品上,主要做文章的校对和專門典校藏書的工作。擔任過秘書省校書郎的唐代詩人有白居易(803年)、王昌齡、李商隱、錢起、元稹、薛隆、李端、朱慶餘等。


另一種校書郎属於屬門下省弘文馆,乃撰著文史、鳩聚學徒之所。《新唐書·志第三十七·門下省·弘文館》[1]:「校書郎二人,從九品上。掌校理典籍、刊正錯謬。」擔任過弘文館校書郎的唐代詩人有杜牧(828年)等人。


唐玄宗開元七年(719年),除了置校書郎外,又有校理等官,專門負責校勘整理宮廷藏書。清代文淵閣也設有校理一職。



校勘學


校讎者校正一字一詞,往往遍查典籍,從中又得分辨真偽,把心得記下,或撰寫劄記,或著書立說,累積成果,終成一門學問,稱為「校勘學」。章學誠的《校讎通義》,便是研究校勘學的入門讀本。


經校讎的書籍,稱為「校定本」,意思就是說書中文句已辨正無訛,堪稱善本。有些學者更會記下校讎經過,撰成「校勘記」,附於定本末後,是後世治學的重要參考資料。


經名家校正的善本,是讀書人、藏書家爭相搜購的珍品。



相關學者


宋朝刘涣、刘羲仲、宋祁等都是校勘名家,又如张淳著有《仪礼识误》三卷,方崧卿有《韩集举正》十卷,彭叔夏著有《文苑英华辨证》十卷,以及《相台书塾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一卷。


清代乾嘉年間,學者專好樸學,校勘学名家辈出,《书目答问》录列校勘名家有三十一人,如秦思复、袁廷梼、吴鼒、曾剑等。



  • 顧廣圻:清代校勘學家


  • 司馬光:宋代校勘學家


從業者


由漢代劉向劉歆父子開始,一直到清代乾嘉學派,所有擔任校讎工作的人,都是才華橫溢,學富五車者。武則天更以宰相兼任弘文館館主[2]。誠如韓愈《昌黎集.送鄭十校理得洛字》所說:「才子富文華,校讎天祿閣。」


到了近世,以前有規模的報社,對校對員的要求也非常嚴格,其中文應用能力須在語文老師之上,古今不少著名作家和學者均曾從事校勘工作。


現今校对行业受重视程度已大不如前,校对員跟教員的薪酬待遇相去甚遠,有学问的人都不愿从事校对,宁可從事教学或写作。


中國大陸或台湾的出版物,版权页上大多会列出校对者姓名,以示對校对工作者的认同和尊重。香港刊物則很少會刊出校对者姓名,對校對員的學歷要求也不高,有些出版社甚至根本不设校对一職,为求减省人手,提倡编校合一,要求编辑兼任校对。



相關著作


  • 《校讎通義》章學誠

  • 《校讎略》鄭樵

  • 《校讎學》胡道靜

  • 《斠讎學》王叔岷

  • 《廣校讎畧》張舜徽

  • 《中國古代史籍校讀法》張舜徽

  • 《經義述聞》王引之

  • 《經傳釋詞》王引之


另見





  • 編輯

  • 排版

  • 出版

  • 校書郎

  • 善本

  • 誤植

  • 文字學

  • 勘误表


  • 字體

  • 異體字

  • 簡化字

  • 繁体字

  • 規範漢字

  • 正體字

  • 通假字

  • 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


参考文献




  1. ^ 《新唐書·志第三十七·門下省·弘文館》


  2. ^ 《旧唐书·职官志二》:“(弘文館)館中有四部書及圖籍,自垂拱已後,皆宰相兼領,號爲館主,常令給事中一人判館事。”



研究書目


  • 陳垣:《校勘學釋例》(北京:中華書局,1959)。


外部連結


  • 南史(免費的基於Java的自動校勘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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