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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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頂纜車


VictoriaPeakTram.jpg
概覽
營運地區
香港
服務類型
纜索鐵路
车站总数
6
技術數據
長度
1.4公里
速度
22 km/h
軌道標準
1520毫米(寬軌)
运营信息
營運時期
1888年5月30日至今
日乘客量
每日約10,700人次
运营单位
山頂纜車有限公司

路線圖



山頂纜車英语:Peak Tram)是香港開埠唯一運作的機動公共交通工具及亞洲第一條纜索鐵路,於1888年5月30日起運作至今,來往香港島中環花園道和太平山爐峰峽。




目录





  • 1 系統運作


  • 2 歷史

    • 2.1 興建


    • 2.2 戰前發展


    • 2.3 戰後發展



  • 3 車廂


  • 4 車站

    • 4.1 寶雲道站



  • 5 營運時間


  • 6 收費


  • 7 相關參見


  • 8 參考資料及注釋


  • 9 外部連結




系統運作


山頂纜車的路軌全長1.4公里,坡度為4至27度,海拔為28米至396米,車站包括花園道總站、堅尼地道站、麥當勞道站、梅道站、白加道站及山頂總站,來往兩座總站的車程約8分鐘。


山頂纜車依靠直徑44毫米及斷裂應力139公噸的鋼纜拉動,路軌軌距1520毫米,此軌距屬於俄羅斯鐵路普遍採用的寬軌,也是香港唯一採用寬軌的鐵路。由於山路狹窄,山頂纜車大部分路段只鋪設單軌,但在梅道站和白加道站之間設有雙軌,可供兩列纜車交匯上落。一列纜車由兩個車卡組成,兩列纜車能夠同時以相反方向行駛,每小時可以載客2,800人次。



歷史



興建


香港開埠初期,往來太平山至中環的主要交通工具為轎。1881年6月13日,立法局議員伍廷芳率先提議在香港島興建電車系統,獲立法局議員兼任香港總商會主席奇利贊臣(F. B. Johnson)和議,並且於同年7月2日提出規劃草案,於10月由立法局特別委員會審核,最終於1882年2月9日通過《建築車路條例》(Professional Tramways Ordinance)。計劃發展6段電車路線,惟因為財團只對連接中環花園道至太平山爐峰峽的路段有興趣,故此當局於1883年11月3日修訂條例,率先發展山頂纜車。


發展山頂纜車的財團除了奇利贊臣本人,還包括蘇格蘭商人芬梨史密夫(或譯雪仙史蔑,A. F. Smith),商人大衛沙宣(D. Sassoon)和嘉活曉士(W. Kerfoot Hughes),共同合組香港高山纜車鐵路公司。工程於1885年9月開展,至1888年5月30日早上8時,山頂纜車由時任香港總督德輔主持剪綵儀式啟用;當日共接載600名乘客,而其首年客流量達150,000人次。


1920年代,山頂道(今舊山頂道)啟用前,山頂纜車是唯一直接連接中區與山頂的交通工具。



戰前發展


在山頂纜車通車後至1926年前,山頂纜車車廂座位分為三種:頭等,僅英國殖民地官員和太平山居民(均為白人)使用;二等:為英國軍人及香港警務人員;三等:其他香港居民。通車時的來回收費分別為港元4.5毫(頭等)、3毫(二等)及1.5毫(三等)。於1908年至1949年期間,車廂首排兩個座位預留予香港總督及夫人專用,背後掛上了「此座位留座予總督閣下」(Reserved for the Governor of Hong Kong)的銅牌。


1926年,山頂纜車機房的控制機組由原先的蒸氣渦爐推動更改為使用電力推動,並且興建了架空電纜。


香港日佔時期,由於山頂及半山區在香港保衛戰期間遭受嚴重破壞,山頂纜車服務一度停頓達半年,至1942年6月25日才恢復,而山頂纜車車身亦在慶祝70週年後轉為綠色。



戰後發展




1972年的綠色車廂纜車




綠色車廂纜車(已經退役)


1959年,設72座的全金屬纜車車廂投入服務,亦即現今全自動化身,而1977年的香港旅遊郵票和首日封載有山頂纜車。


為了提升載客量及安全水平,纜車公司於1986年6月起推展纜車系統現代化計劃,邀請了世界各地的公司參與投標。1988年5月18日,工程由瑞士Von Roll Transport System Limited投得。同年,纜車公司慶祝通車100周年,香港郵政總局發行了紀念郵票及首日封。山頂纜車現代化工程包括更改為自動化操作,拆除架空電纜,在總站月台地底開闢了1,650立方米的新機房及更改使用全新製造的紅色纜車,以淘汰因為香港地鐵港島線於1985年通車後難以應用之懷舊纜車。為配合現代化工程,山頂纜車於1989年6月20日暫停服務,並於同年8月4日完工後翌日重開,而新款纜車圖片亦刊載自1990年和2007年出版之《香港年報》。


1997年6月26日,香港主權移交主張,中國遊客的數量開始激增,山頂纜車的交通由本來城巴的非專利巴士服務轉為全港首條開蓬巴士專營路線新巴15C線提供。


2007年9月27日,位於金鐘花園道總站的山頂纜車歷史珍藏館開幕,展出逾200件有關山頂纜車的珍藏古物。同年,纜車公司慶祝山頂纜車歷史珍藏館開幕,推出了一套4張的紀念車票,共發行3,000套。翌年5月30日,纜車公司為慶祝纜車通車120週年,票價由平日的33港元回復至120年前的二等票價港元3毫,乘客更可以獲仿製當年的纜車車票,而職員均穿上維多利亞時代的懷舊制服;當日所有收益均撥捐予中國大陸四川汶川大地震之災民。


鑑於訪問香港的遊客人數持續地上升,纜車載客量每年均有個位數字百份比的增長,特別是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等候乘搭纜車的人龍更需要繞大圈輪候,往往達兩小時才可以登車,情況極不理想;至2012年,每日平均載客量達12,000人次,當中9成為遊客。2012年,纜車公司聘請了顧問以研究提升服務質素及縮減輪候時間的可能性。除了透過改善山頂纜車總站及各站設施以增加可以運用的空間外,纜車公司更考慮重新鋪設路軌以大改造纜車車廂以增加載客量[1]


至2015年年底,山頂纜車有限公司對山頂纜車的經營權將會屆滿。同年,山頂纜車有限公司表示計劃耗資約6億港元推出發展計劃,以提升山頂纜車系統及改善現有設施,將會分階段施行,預計於未來4至5年陸續地完成。發展計劃內容包括更換車廂、擴充及翻新兩座總站,以增加可以容納的乘客量及載客量,並且改善候車環境,同時更換路軌、改善地基及纜車橋樑等結構等[2]



車廂




山頂纜車的車廂內貌


  • 1888年5月30日:由香港總督威廉德輔爵士主持開業,使用燃煤蒸氣發動機的木製車廂,載客30人。

  • 1926年:改用電動拖曳齒輪驅動,載客52人。

  • 1948年:用電動拖曳齒輪驅動新的全金屬製車廂,載客62人。

  • 1959年:用電動拖曳齒輪驅動新的全鋁製綠色車廂,由英國Metal Sections製造,投入服務初期時是紅色車身的(後來才改為綠色),載客72人,密封車廂使搭客能沿途欣賞風景不受天雨影響,其後鑑於港鐵港島線於1985年至1986年通車所導致之不敷應用而退役。

  • 1989年:使用電腦控制驅動的全鋁製紅色車廂,由瑞士Von Roll Transport System Limited製造,載客120人,設有兩部列車。


車站




花園道總站的候車人潮





白加道站的停站指示掣箱


  • 乘車備註:
  1. 於兩個總站(花園道及山頂)乘車的乘客,需於上車前在售票處付款購票,而其餘分站上車的乘客,則上車時付款,兩種付款方式均接受八達通或現金。

  2. 除兩個總站為必停站外,列車並不會主動停靠中途站。

    • 在中途站上車的乘客,需按照自己選乘的方向,按動站內之「召車機」——即類似升降機的上下行選擇鈕。

    • 如乘客需要在中途站下車,需要預早按動車內的下車鐘以向車長表明需於哪個車站下車,列車到站後乘客須於車頭的車門上落車(終點站則可由所有車門上落車均可)。


  • 花園道總站:
    • 中環聖約翰大廈(即港鐵中環站、金鐘站附近)

  • 山頂總站:
    • 太平山頂凌霄閣

  • 中區穿梭巴士接駁:
    • 15C - 中環碼頭 ↔ 山頂纜車站(花園道總站)
      • 以前車站在愛丁堡廣場碼頭近香港大會堂高座的西面。從前是山頂纜車提供的免費接駁巴士服務,後來轉由新世界第一巴士提供服務,單程每人收費3.2港元。2006年11月12日起,車站隨愛丁堡廣場碼頭搬往中環碼頭,2008年1月25日起,原有行走15C的開蓬巴士(DM6/JJ4786)正式退役,改派原本由雙層空調巴士改裝成開蓬巴士的丹尼士11米空調巨鷹(DA66/GY4478)行走,全程收費由3.2港元調高至4元,2008年6月8日起,調高至4.2元,而雙層開蓬巴士(DA66/GY4478)已於2015年1月1日起退役,新巴同日則改派單層空調巴士行走,至今仍未有派出雙層開蓬巴士行走。


寶雲道站


寶雲道站為香港山頂纜車昔日的車站之一,與山頂纜車一起在1888年5月30日啟用。1985年1月1日起停用,並併入麥當勞道站,是因為太相近而廢站。它位於麥當勞道站之上不到一百米的距離,在馬己仙峽道石拱橋的正下方,現時車站設施已經拆除,剩下候車的月台和梯級的遺跡。



營運時間


  • 頭班車為上午7時正,尾班車為午夜12時正

  • 班次:每10至15分鐘一班


收費


由2018年3月1日起實施


  • 成人單程37港元,來回52港元

  • 小童(12歲以下)及長者(65歲或以上)單程14港元,來回23港元

  • 成人月票620港元

  • 長者(65歲或以上)月票310港元


  • 殘疾人士登記證持證人,可享有小童/長者優惠收費乘車,此優惠只適用於即場購票;使用「殘疾人士身分」個人八達通會被扣除成人收費。
    • 附註:《香港法例》第265章22條(2)《山頂纜車條例》明文規定,如任何人申請使用纜車的月票,公司須發出月票,而月票的收費不得超過單程全程標準車費的25倍。




相關參見


  • 香港開埠

  • 山頂纜車歷史珍藏館

  • 香港回歸


參考資料及注釋




  1. ^ 山頂纜車 擬擴車廂提升服務 《東方日報》 2012年11月6日


  2. ^ 山頂纜車擬斥六億提升設施 《東方日報》 2015年3月18日



外部連結






  • 香港山頂網頁

  • 香港山頂-山頂纜車網頁

  • 運輸署纜車服務詳情

  • 山頂纜車將於2011年4月1日起調整車票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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