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大学
全国重点大学(英语:National key universities in China),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受到国家重点建设支援的某些大学。
在1990年代中国高校体制改革后,这一名称不再被官方所使用[1],目前由于985工程(39所大学)和211工程(112所大学)的实施,这一概念已经淡化;但一般认为与其数量相近的“211工程”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工程”为其后继者。
目录
1 历史
1.1 文革后的重点大学
1.2 其他部属重点大学
1.3 后续变迁
1.4 数量变化
2 註釋
3 参考文献
4 参见
历史
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为首批全国重点大学,试招研究生: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农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医学院、上海第一医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2]。
1959年8月增加4所重点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兵学院。
1960年10月22日,中共中央下發《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校的决定》,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註 1]的基础上,再增加武汉大学、吉林大学等44所普通高校为全国重点高校,由此,全国重点高校增至64所[4][3]。
综合大学13所
- 中国人民大学
- 北京大学
- 复旦大学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吉林大学
- 南开大学
- 南京大学
- 武汉大学
- 中山大学
- 四川大学
- 山东大学
- 山东海洋学院
- 兰州大学
工科院校32所
- 清华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天津大学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大连工学院
- 东北工学院
- 南京工学院
- 华南工学院
- 华中工学院
- 重庆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合肥工业大学
- 北京工业学院
- 北京航空学院
- 北京石油学院
- 北京地质学院
- 北京邮电学院
- 北京钢铁学院
- 北京矿业学院
- 北京铁道学院
- 北京化工学院
- 唐山铁道学院
- 吉林工业大学
- 大连海运学院
- 华东水利学院
- 华东化工学院
- 华东纺织工学院
- 同济大学
- 武汉水利电力学院
- 中南矿冶学院
- 成都电讯工程学院
师范院校2所
- 北京师范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
农林院校3所
- 北京农业大学
- 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
- 北京林学院
医药院校5所
- 北京医学院
- 上海第一医学院
- 中国医科大学
- 北京中医学院
- 中山医学院
外语学院1所
- 北京外国语学院
政法、财经学院3所
- 国际关系学院
- 北京政法学院
- 北京对外贸易学院
艺术学院1所
- 中央音乐学院
体育学院1所
- 北京体育学院
军委所属院校3所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
- 第四军医大学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
文革后的重点大学
1978年,国务院转发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恢复“文革”前60所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并增加28所高校为重点大学。下列为1978年88所全国重点大学:
省区名(院校数目) | 院校名称 |
---|---|
北京(15) |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航空学院、北方交通大学、北京钢铁学院、北京化工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北京中医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林学院 |
天津(2) |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
河北(1) | 华北电力学院 |
内蒙古(1) | 内蒙古大学 |
辽宁(5) | 东北工学院、大连海运学院、大连工学院、阜新矿业学院、沈阳农学院 |
吉林(3) | 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长春地质学院 |
黑龙江(4) |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大庆石油学院 |
上海(8) | 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同济大学、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纺织工学院、上海第一医学院 |
江苏(10) | 南京大学、南京工学院、南京航空学院、华东工学院、华东水利学院、南京农学院、南京气象学院、中国矿业学院、南京药学院、镇江农业机械学院 |
浙江(1) | 浙江大学 |
安徽(2)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
福建(1) | 厦门大学 |
山东(3) | 山东大学、华东石油学院、山东海洋学院 |
湖北(7) | 武汉大学、华中工学院、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武汉地质学院、湖北建筑工业学院、武汉测绘学院、华中农学院 |
湖南(3) | 湘潭大学、中南矿冶学院、长沙工学院 |
广东(4) | 中山大学、华南工学院、中山医学院、华南农学院 |
四川(含重庆)(9) | 四川大学、成都科技大学、成都电讯工程学院、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医学院、重庆大学、重庆建筑工程学院、西南农学院、西南政法学院 |
云南(1) | 云南大学 |
陕西(6) | 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西北轻工业学院、西北电讯工程学院、西北农学院 |
甘肃(1) | 兰州大学 |
新疆(1) | 新疆大学 |
其他部属重点大学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1979年7月国务院决定校名“中国首都医科大学”,1985年改称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这是协和医学院第三次复校,今名北京协和医学院)
上海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华东分院负责筹建,1958年成立,后与原上海大学、上海工业大学、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新的上海大学)
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1978年黑龙江工学院被中国科学院要去,改名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1995年与哈尔滨电工学院和哈尔滨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哈尔滨理工大学)
北京政法学院(1979年重建,今中国政法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1950年4月归教育部,1958年10月吉林省接管。1978年2月省部双重领导,1980年8月归教育部。)
石家庄铁道学院(1978年 1月13日更名为铁道兵工程学院,今石家庄铁道大学)
北京广播学院(1978年被列为部属重点大学,今中国传媒大学)
山西农业大学(1979年由山西农学院更名为今山西农业大学,同年中央追加山西农业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
后续变迁
199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其中明确指出:“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办好100所左右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之后全国重点大学的提法也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纳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的重点建设大学。
数量变化
时期 | 数量1 | 备注 |
---|---|---|
1954.6 | 6 | 最早的六所(北大、清华、人大、北农、北医、哈工) |
1959.4 | 16 | [2] |
1959.8 | 20 | |
1960.10 | 64 | [4] |
1964.10 | 68 | 文化大革命爆发,8所国家重点大学停办或下放 |
1978.2 | 88 | |
1992 | 99 | 80年代中期审批最后一所全国重点大学(暨南大学) |
1997.12 | 102 | “211工程”第二批 |
2002 | 95 | 世纪之交的高等院校合并 |
2009.2 | 112 | 最后一批“211” |
2017.9 | 140 | “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
註釋
^ 16所高校指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学院(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北京医学院(现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农学院(现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4所高校指协和医科大学(现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现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及哈尔滨工程大学)、第四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电信工程学院(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3]。
参考文献
^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答网友问
^ 2.02.1 人民网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 3.03.1 高水平大学及其重点学科建设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2009-06-10 [2010-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9-20).
^ 4.04.1 中共中央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 中国经济网. 2007-06-11 [2010-05-23].
参见
1960年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列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重点大学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列表
211工程、985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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