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簡
黎簡(1748年-1799年),字簡民、二樵[1]、未裁[2],號狂簡[3]、石鼎[4]、石鼎居士[5],廣東省廣州府順德縣人,清朝書法家、畫家。
當時李文藻擔任朝陽縣知縣時,看到十歲黎簡的詩歌,稱「必傳之作也。」當時補弟子員,乾隆五十四年,后選拔貢生,但因丁憂不再離開嶺南[6]。當時海內名流,欽其高節。袁枚讚賞他的盛名,遊歷羅浮,邀與相見,黎簡婉拒。著《五百四峰草堂詩文鈔》、《藥煙閣詞鈔》、《芙蓉亭樂府》、《注莊韻學》、《芙蓉亭曲》。所與交同鄉張錦芳、黃丹書,番禺呂堅等人[7]。
曾祖父為黎秉忠,祖父黎超然,父親黎晴山。有兄黎世揚、黎世浩,子黎汝彪、黎佛蓮。
參考
^ 儒林集傳錄存等六種-儒林瑣記 ,131
^ 甌鉢羅室書畫過目考 ,3卷 ,441
^ 甌鉢羅室書畫過目考 ,3卷 ,441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4342號
^ 國朝耆獻類徵初編 ,58冊437卷 ,49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4342號
^ 民国·趙爾巽等,《清史稿》(卷485):“黎簡,字簡民,順德人。十歲能詩。益都李文藻令朝陽,見簡詩,曰:「必傳之作也。」勸令就試。學使李調元得其擬昌黎石鼎聯句,奇賞之。補弟子員,人號之曰黎石鼎。久之,膺選拔。尋丁外艱,遂終於家,足不踰嶺。海內名流,欽其高節。袁枚負盛名,游羅浮,邀與相見,謝不往也。著五百四峰草堂詩文鈔。所與交同邑張錦芳、黃丹書,番禺呂堅皆以詩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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