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









勞資爭議(英文:Labor disputeLabor unrest)或稱劳务纠纷,泛指勞方與資方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團體協約、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衍生的種種爭議。



常見的勞資爭議種類


  • 資遣爭議:積欠薪水或資遣費

  • 職業災害:積欠職災的賠償金

  • 逼退
    • 資方非法終止與勞方之勞動契約,並阻止勞方赴工作場所工作

    • 未經預告,閃電資遣

    • 單身條款


    • 三等親,禁在同行任職(防間諜條款)

    • 惡意調職(新工作場所的距離過遠,或明顯與原工作性質不相符的工作)


  • 離職後
    • 同行競業禁止條款

    • 在職期間,因公費支出的在職訓練或參與研討會等費用,因故離職,是否需賠償?

    • 已離職之員工,是否對於離職前的工作,有善後處理之義務?(這裡是指無償的「義工」行為。)

    • 因原職位而取得第三方的饋贈之物品,是否該於離職時退還?(例如:免費贈與的雜誌、試用版軟體……等。)


  • 權利義務之變更
    • 年終之尾牙摸彩,未到場之員工是否具有領獎資格?

    • 員工旅遊不去者,是否應照常上班工作?



勞資爭議主管機關


  • 國際:國際勞工組織

  • 台灣:行政院勞動部、各直轄市及縣市勞工局

  • 香港:勞工處、勞資審裁處

  • 澳門:勞工事務局

  • 中國大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外部連結



  • 勞資爭議Q&A,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永久失效連結]

  • 產業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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