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制




















君主制英语:Monarchy)是指君主为国家元首,并由其名义上或实质上执掌政府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1]君主的擔任與政權掌控,會依各個國家的制度而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在不同时期也各不相同。




目录





  • 1 概論

    • 1.1 历史及现状



  • 2 政體名稱


  • 3 君主的傳承


  • 4 君主的权限

    • 4.1 君主专制

      • 4.1.1 四帝共治制



    • 4.2 君主立憲制

      • 4.2.1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


      • 4.2.2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 5 代理君主類


  • 6 現行君主制國家


  • 7 參考文獻


  • 8 參見




概論


君主制的英文字根,起源自古希臘語:μονάρχης(monárkhēs)。它由古希臘語:μόνος(monos,意為單一的、獨一的),以及古希臘語:ἄρχω(archon,意為統治),這兩個單字組成,字面意思是單一的,絕對的統治者。這個單字後來被譯為拉丁文「monarcha」,最後成為英文的「monarchy」。


從發展史上,羅馬帝國和阿拉伯帝國時期,該國家多为君主專制,和現代國家不同。隨著征服和被征服,很多演變為現代國家,並由此形成當今各種政治體制的國家,例如實行君主立憲制的英國。根據君主權力有無受限,君主制可被大略分為君主專制和君主立宪制两种。


古希臘的君主制是傳統的三種政體(君主制、貴族制與民主制)分類之一。傳統上,君主通常指經由世襲方式傳承的國家統治者。由權力的限制以及执政方式來看,君主制可分為無限君主制與有限君主制。無限君主制,意指君主的權力沒有法定限制,主權由君主行使,通常是指君主专制。有限君主制,則是以憲法及法律來限制君主的權力施行,君主通常只有象徵性的地位,君主立憲制為其代表。





历史及现状


君主制大约始于2000年以前,当时中国、波斯、罗马等国都拥有国王或皇帝。在接下来的数千年里,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政体均是君主制。世界上第一个非君主政体是成立于1783年的美国,其后在美洲新成立的国家皆不是君主政体。欧洲第一个推翻君主制的大国是法国,在1871年普鲁士入侵后法国废除了君主制。进入20世纪后,君主制国家开始大幅减少。在1900年至1920年间,俄罗斯、德国、中国、土耳其等国均改行共和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虽然有部分国家发生复辟(如西班牙),但大多数国家还是改行共和制。最近废除君主制的国家是位于南亚的尼泊尔,于2008年罢免国王改行共和制。君主制虽然还存在于欧洲、中东等地,但很多君主制国家如英国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代表着君主的权利是受到限制的,只有少数国家如沙特阿拉伯依旧实行绝对君主制。



政體名稱


























政體名稱
代表國家
政治体制
帝國
 德意志帝国
 日本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
王國
 聯合王國
 沙特阿拉伯王國
 斯威士蘭王國
 摩洛哥王國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君主專制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
蘇丹國
 阿曼蘇丹國
 文萊蘇丹國

君主專制
大公國
 盧森堡大公國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親王國
 安道爾親王國
 摩納哥親王國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酋長國
 阿联酋

選舉君主制
教宗國
 梵蒂冈

君主專制
選舉君主制


君主的傳承


根據各地、各民族習俗和傳統,結合歷史原因,產生了各種傳承制度。比較表:

































制度名稱
傳承方式
繼位
例如
備註

禪讓制
在位君主指定、部落推選
適任者
中國早期的君主制度 堯、舜、大禹
又稱外禪,是一個理想的禪讓制

皇室者
夏朝之後的各朝代、當今所有君主制國家
又稱內禪,表為禪讓,實為世襲

世襲君主制
在世君主指定、君主去世後
皇室者
英國、泰國、西班牙等君主制國家


秘密建儲制
在世君主指定
皇室者
清朝雍正皇帝時期
秘密指定

選舉君主制
會議推選
適任者
神聖羅馬帝國早期

皇室者
神聖羅馬帝國末期由奧地利帝國長期執政
表為選舉,實為世襲


君主的权限



君主专制



  • 君主专制是一種獨裁的政治體制,君主擁有統治國家、臣民自由的所有權力,沒有法律或法定的程序,告訴君主如何行使權力,君主的行為有至高無上的權利;同時參雜其他影響因素,例如政教合一、政教分離、國家傳統等等因素,這些因素可能是助力或限制。
  • 此制度下,大多数独裁的君主是世袭的,少数是选举出来的(比如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有時,在君主独裁制中,君主不仅是世俗的首领,而且也是宗教的首领。


四帝共治制



羅馬帝國的特有制度,由羅馬皇帝戴克里先實施四帝共治制,是一種有任期限制的絕對君主制。



君主立憲制



  • 君主立憲制(Constitutional Monarchy)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但不採共和政體。其特點是國家元首是一位君主(皇帝、國王、大公等等,教皇有時也被看做是一個君主)。與其他國家元首不同的是,一般君主是終身制的,君主的地位從定義上就已經高於國家的其他公民(這是君主與一些其他元首如獨裁者的一個區别,一般獨裁者將自己定義為公民的一員,但出於客觀需要他必須掌權為國家服務),往往君主屬於一個特别的階層(貴族),此外世襲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個特點(不過在這一點上也有例外)。
  • 君主立憲制也可以稱為「民主君主制」、「虛位元首制」或「虛君共和制」。現代國家從神權邁向民主化過程中,有共和制與君主立憲制的兩種選項。中文「虛君共和」為梁啟超在清朝支持君主立憲制時所造,主要原因是要和當時革命黨支持的共和制競爭公共性:



  • 由於各國對君主權力的不同限制,又可以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



  •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指君主立憲的前提下,君主權力大於議會,各種主要法令都要經其簽署,並且常有權委任首相和上議院議員,某些國家還有君權神授色彩,而不是政教分離的。這種政體一般多產生在資本主義發展較晚的國家,如摩洛哥、約旦、阿聯酋,一戰前的德國和二戰前的日本也是這種政體。[2]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下的君主權力受到嚴格限制,君主通常只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議會才是國家權力中心。政府內閣由議會的多數黨或政黨聯盟產生,向議會負責,如果內閣失去信任,或者集體辭職,或者解散議會重新選舉。例如英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典、挪威、丹麥、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西班牙、日本、泰國、馬來西亞[2]



代理君主類




現行君主制國家









  君主专制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英聯邦王國 (以共主邦聯形式存在的君主立憲國家)


  非國家级君主制(传统)




參考文獻




  1. ^ 《宪法学原理》.第96页


  2. ^ 2.02.1 孫關宏. 政治學概論. 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3: 141. ISBN 7309036611. 



參見



  • 皇帝

  • 君權神授

  • 法西斯主義

  • 帝國

  • 王国

  • 汗国

  • 世襲君主制

  • 君主立憲制

  • 君主专制

  • 共和制

  • 专制

  • 專制主義

  • 獨裁

  • 国际君主立宪组织

  • 现行君主制政权列表

  • 立憲運動

  • 光榮革命

  • 选举君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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