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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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 Immigration Departmen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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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 |
入境事務處標誌 | |
處長 | 曾國衞[1] |
副處長 | 羅振南[1] |
部門資訊 | |
成立年份 | 1961年 |
所屬部門 | 保安局 |
總部 | 香港香港島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 |
聯絡資訊 | |
網站 | www.immd.gov.hk |
入境事務處(簡稱入境處;英语:Immigration Department,縮寫作 IMMD),前身為英治時期的人民入境事務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安局轄下的紀律部隊之一,負責出入境事務、打擊非法勞工、執行入境條例等。現任入境事務處處長為曾國衞[1],領導7234名軍裝人員及1,642名文職人員[2]。
目录
1 主要職責
2 辦事處
2.1 現有
2.2 舊有
2.3 服務範圍
3 歷史
4 歷任處長
5 職級
6 裝備
7 以入境事務處為題材的作品
7.1 電視劇
8 参考文献
9 外部連結
10 參見
主要職責
- 負責香港出入境管制(自1961年起)
- 簽發旅行證件及簽證(自1961年起)
- 偵查、起诉違反入境法律的人(自1961年起)
- 把非法入境者遣返原居地(自1961年起)
- 生死登記總處:辦理出生、死亡及人事登記手續(自1979年起)
- 發放香港身份證(自1977年起)
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自1979年起)- 簽發英國護照 英國公民(海外)護照(1997年前)
- 簽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自1997年起)
- 處理在港英國國籍事宜(自1983年起1997年止)
- 處理在港中國國籍事宜(自1997年起)
辦事處
現有
- 總部辦事處
- 居留權證明書組 [1]
- 就業及旅遊簽證組 [2]
- 延期逗留組 [3]
- 外籍家庭傭工組 [4]
- 查詢及聯絡組 [5]
- 其他簽證及入境許可組 [6]
- 優秀人才及內地居民組 [7]
- 居留權組 [8]
- 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 [9]
- 旅行證件(簽發)組 [10]
- 分區辦事處
- 港島區簽發旅行證件辦事處 [11]
- 東九龍辦事處 [12]
- 西九龍辦事處 [13]
- 沙田辦事處 [14]
- 火炭辦事處 [15]
- 元朗辦事處 [16]
人事登記辦事處
- 港島辦事處 [17]
- 九龍辦事處 [18]
- 觀塘辦事處 [19]
- 火炭辦事處 [20]
- 元朗辦事處 [21]
- 出生及死亡登記處
- 出生登記處 [22]
- 死亡登記處 [23]
- 婚姻登記處
-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24]
- 大會堂婚姻登記處 [25](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12時45分及下午2時至4時45分仍可供舉行婚禮)
- 紅棉路婚姻登記處 [26](星期日辦公時間同上)
- 尖沙咀婚姻登記處 [27](星期日辦公時間同上)
- 沙田婚姻登記處 [28](星期日辦公時間同上)
- 屯門婚姻登記處 [29](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上述各登記處亦於公眾假期休息)
舊有
- 牛頭角辦事處
- 荃灣辦事處
- 屯門辦事處
- 大埔辦事處
- 粉嶺辦事處
- 上水辦事處
- 東區辦事處
- 西營盤辦事處
- 香港仔辦事處
- 九龍辦事處
- 流動辦事處
服務範圍
- 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旅行證件的申請,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簽證身份書、回港證及海員身份證及簽發上述證件
- 接受及辦理下列人士的延長逗留期限申請:
- 根據受聘身份或受養人身份在港逗留人士(不包括「輸入內地人才計劃」、「補充勞工計劃」和「資本投資者計劃」來港的人士及在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獲准來港就業的內地學生及其受養人)
- 以學生身份在港逗留人士(不包括內地人士)
- 持單程通行證由內地來港人士
- 外地訪港人士(內地人士不在此列)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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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七主權移交前,負責香港出入境事務的政府部門為人民入境事務處,於1961年8月4日成立,初期事務為執行海及空人事出入境管制,打擊出入境犯罪活動,簽發旅行證件及簽證等。其前身為香港警務處入境事務部(俗稱移民局)。1965年8月1日,人民入境事務處從香港警務處接管在羅湖的出入境管制任務。
1977年4月20日,人民入境事務處與人事登記處合併;於1979年7月1日再接管註冊總署的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等任務。
九七主權移交後,人民入境事務處改稱為入境事務處,轄下的婚姻註冊處改稱為婚姻登記處。由此時起,入境事務處增加了簽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及游說各國給予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待遇的事務,並且執行《香港基本法》關於居留權條文等任務。入境事務處處長成為了香港政府主要官員之一,由行政長官提名,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2000年8月2日,大批聲稱擁有居港權的中國大陸人攜帶易燃液體和打火機到來入境事務大樓要求與官員見面,並且威脅自焚,期間情況失控及發生火災,事件中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和爭取居港權人士林小星被燒死,是為香港入境事務大樓縱火案。
2000年8月24日11時,患有自閉症、輕度智障及過度活躍症的15歲少年庾文翰與其母在油麻地地鐵站乘坐地鐵回家,在登車時庾文翰突然跳出車廂及逃離母親。其母親隨即向警察報告庾文翰失蹤。當日香港時間13時29分,庾文翰被發現在羅湖邊境管制站,當時入境事務處職員在他身上找不到任何身份證明文件而將庾文翰視為中國大陸人士,將其送往深圳,其後下落不明;是為庾文翰失蹤事件。
2004年,入境事務處在香港國際機場及各口岸主要反恐據點引入容貌辨認系統,加強堵截包括恐怖分子在內的黑名單人士,該系統利用三維技術,根據入境人士的面貌、輪廓及特徵,與黑名單資料庫核對後,再確定目標人物。
2013年,入境事務處共執行28,443次打擊偽證行動,成功撿獲765本偽造旅行證件及186張偽造智能身份證[3]。
歷任處長
英屬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Director of Immigration)
穆雅(1961年至1965年)
戈立(1965年至1974年)
羅能士(1974年至1978年)
布立之(1978年至1983年)
賈達德(1983年至1989年)
梁銘彥(1989年至1996年)
葉劉淑儀(1996年至1997年)
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處長(Director of Immigration)
葉劉淑儀(1997年至1998年)
李少光(1998年至2002年)
黎棟國(2002年至2008年)
白韞六(2008年至2011年)
陳國基(2011年至2016年)
曾國衞(2016年至今)
- 註:根據《基本法》規定,入境事務處處長是屬香港特區政府主要官員,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才可任免。
職級
香港入境事務處的職級分為三級,即處長級、督察級及員佐級,共13個職級,實際為12個職級。
- 處長級
入境事務處處長 · 入境事務處副處長 · 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 · 高級首席入境事務主任- 督察級
- 首席入境事務主任 · 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 · 總入境事務主任 ·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 · 入境事務主任 · 入境事務主任(見習)
- 員佐級
- 總入境事務助理員 · 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 · 入境事務助理員
- 已廢除
- 助理入境事務主任(前稱人民入境事務員)
裝備
入境事務處學員均需要接受武器使用的訓練,並且根據情況配備胡椒噴霧及伸縮警棍,駐守於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的人員亦必須學習使用胡椒球發射器,以應付日常的任務。
雖然入境事務處為法定五支可配槍的紀律部隊之一,但直至目前為止入境事務處未為其任何人員配備任何槍械,包括調查組。
以入境事務處為題材的作品
電視劇
- 《ID精英》(2009年)
参考文献
^ 1.01.11.2 部門組織圖
^ 人員編制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7-01-08.
^ 香港反恐特勤隊防患未然 香港新聞網 2014年4月8日
外部連結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入境事務處 |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入境事務處
- 入境事務處辦事處地址及辦公時間
參見
- 香港出入境事務
- 香港簽證政策
- 反偷渡情報局
- 專責調查組
- 特遣隊及檢控組
- 船隻搜查小組
- 入境處博物館
- e-道
香港警務處
水警總區- 小艇分區
前身為: 英屬香港警務處入境事務部 | 英屬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 第一代 | 繼任: 英屬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 第二代 |
前任: 英屬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 第一代 | 英屬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 第二代 | 繼任: 香港入境事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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